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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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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医院医药代表来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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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医院医药代表来访须知

为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业务活动行为,现将我院医药代表接待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来访接待范围

医药代表,是指医疗器械、设备、耗材、试剂、物资及药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学术、商业推广的工作人员(日常业务办理、工程安装维修、投标和技术人员除外)。

接待范围限于以上产品的新技术、新方案和新 (特)药品、新医疗器械信息介绍,跟进医院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临床效果,沟通解决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非医疗物资、信息软件、基建维修工程等企业业务代表到院活动,参照本须知。

二、备案及预约方式

  (一)医药代表在院内活动实行备案和预约管理。医药代表来访前,应先按照业务类别到纪检监察室备案,未经备案和预约,科室不予接待。

我院指定纪检监察室为接待归口管理部门。药事科、器材供应科、设备科、信息科、临床医技科室为具体接待部门。原则上医药代表应每年备案一次,中途更换的要及时变更。备案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5月31日,备案方式:现场备案和线上备案(线上备案邮箱909535996@qq.com)。

备案时应当向纪检监察室提供以下资料:

   1. 加盖企业公章的《玉田县医院医药代表备案登记表和诚信档案》,该表格在医院官网下载。

   2.药品、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体授权开展的业务范围和授权期限。

   4.加盖企业公章的廉洁承诺书。

   5.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备案平台注册登记的《医药代表备案信息表》

纪检监察室室于每年7月底前将备案审核通过的医药代表名单提供给各接待科室。

经备案审核通过的医药代表来院前需与具体接待部门进行预约,预约方式为网上预约:在医院官网下载填写《玉田县医院医药代表接待预约登记表》,将来访事项填写于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909535996@qq.com)进行预约。

三、预约回复

医院纪检监察室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邮件回复是否同意接待及接待时间、地点、人员。

四、医药代表来访

(一)经预约同意接待的医药代表按约定时间,持身份证、工作证及接待部门邮件回复信息至指定地点与指定人员接洽。(首次来访需提供备案相关材料)

(二)医药代表在我院开展业务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全面、客观、准确传递信息,向医务人员推荐安全、有效、经济、优质的产品,不得隐匿产品已知不良反应信息或夸大疗效,误导医务人员使用。发放的宣传资料应当准确、客观、公正、完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职业道德标准。

2.未经备案预约,不得擅自在诊疗区域、办公区域进行产品推介活动。 

3.医药代表原则上只能在接待日到我院开展推广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非接待日来我院从事上述活动的,由接待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4.不得在我院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活动,不得参与统方。

五、监督管理

医院纪委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深入临床、医技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发现医药代表违规开展相关活动的,立即劝离并保留证据,必要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发现医药代表在院内非接待时间和地点私自接触我院工作人员以及在院内进行推销、统方等违规行为的,对医药代表进行警告,并记入诚信记录档案。两次警告无效的,将该医药代表列入“黑名单”,停止该企业非集采品种采购,集采品种采购按上一个月采购量削减30%。对代理机构多次违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玉田县医院医药代表备案登记表和诚信档案

附件二:玉田县医院医药代表接待预约登记表

附件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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